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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3104143A
公开(公告)日:2013-05-15
申请号:CN201210452171.9
申请日:2012-11-12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1/77 , B29C45/14639 , B29L2031/3055 , E05B77/06 , E05B81/78 , E05B85/16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1)的、特别是用于车门、行李舱盖或类似物的把手装置,把手装置具有:能固定在可移动部件上的、能由使用者从外部触及的把手(10);和与把手相连接的轴承支架(13),由此把手适合于围绕位于可移动部件内部的转轴(15)偏转,轴承支架作用于转轴;电子组件(30),电子组件具有电子器件(33)和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31,32),其中电子组件适合于由把手附近的使用者激活并能与机动车一侧的安全系统(2)相连接,其中传感器元件布置在把手上,并且电子器件布置在轴承支架上,把手具有空腔(11)和薄壁形式的空心体(12),该空心体包围空腔并且用作为传感器元件的载体,其中空腔基本上是不含有元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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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680244B
公开(公告)日:2013-01-02
申请号:CN200880020072.5
申请日:2008-05-30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5/16 , E05B77/06 , Y10T292/57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操纵机动车的可活动部件(12)、尤其是车门或者后舱门或者类似部件的闭锁件的装置(10),其具有托架(11),可以固定在可活动部件(12)的内侧面上;支承单元(20),可以围绕设置在托架(11)上的第一轴(13)偏转;以及把手部件(40),其具有第一把手端部(41)和第二把手端部(42),其中第一、第二把手端部(41,42)设置在支承单元(20)上。根据本发明提出,支承单元(20)设有与第一轴(13)保持间距的保持部件(24),第一把手端部(41)设置在该保持部件上,其中第一把手端部(41)至少局部包围住保持部件(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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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2758559A
公开(公告)日:2012-10-31
申请号:CN201210118718.1
申请日:2012-04-20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79/02 , E05B17/14 , E05B77/34 , E05B77/44 , E05B79/06 , E05B81/90 , E05B85/06 , E05B85/16 , Y10T292/57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保持元件并具有完全保留在活动部分内部的附装装置的把手。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活动部分(1)特别是用于车门、舱门、背箱盖等的把手,该把手具有:保持元件(10),所述保持元件(10)能够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活动部分(1)的外镶板上;以及支撑件(2),所述支撑件(2)能够布置在所述活动部分(1)的内部,并且通过附装装置(40)附装到所述保持元件(10)。根据本发明,所述保持元件(10)以所述附装装置(40)完全保留在所述活动部分(1)内部的方式设计,由此可以实现增强的防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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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2758559B
公开(公告)日:2018-05-11
申请号:CN201210118718.1
申请日:2012-04-20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79/02 , E05B17/14 , E05B77/34 , E05B77/44 , E05B79/06 , E05B81/90 , E05B85/06 , E05B85/16 , Y10T292/57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保持元件并具有完全保留在活动部分内部的附装装置的把手。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活动部分(1)特别是用于车门、舱门、背箱盖等的把手,该把手具有:保持元件(10),所述保持元件(10)能够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活动部分(1)的外镶板上;以及支撑件(2),所述支撑件(2)能够布置在所述活动部分(1)的内部,并且通过附装装置(40)附装到所述保持元件(10)。根据本发明,所述保持元件(10)以所述附装装置(40)完全保留在所述活动部分(1)内部的方式设计,由此可以实现增强的防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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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2061833A
公开(公告)日:2011-05-18
申请号:CN201010548199.3
申请日:2010-11-17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5/10 , E05B77/06 , Y10T29/49863 , Y10T292/57
Abstract: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门把手模块(10),具有:门把手(11),其为了由使用者开启门或盖板而可运动地支撑在支座框架(12)中,其中门把手具有至少一个静止位置(1a)和一个工作位置(1b);机械的耦合单元(13),门把手从静止位置到工作位置中的运动可通过该耦合单元传递到锁上;碰撞锁闭件(14),其在受到加速力(60)的作用时,特别在事故中这样防止门把手(11)和/或耦合单元(13)的运动,即避免锁的动作。为此,碰撞锁闭件在受到加速力的作用时激活辅助弹簧(15),其中辅助弹簧将明显的弹簧力以附加力形式施加到可运动的门把手上,以便将门把手压到静止位置(1a)中。一种对具有可运动的门把手(11)的门把手模块(10)施加保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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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680244A
公开(公告)日:2010-03-24
申请号:CN200880020072.5
申请日:2008-05-30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5/16 , E05B77/06 , Y10T292/57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操纵机动车的可活动部件(12)、尤其是车门或者后舱门或者类似部件的闭锁件的装置(10),其具有托架(11),可以固定在可活动部件(12)的内侧面上;支承单元(20),可以围绕设置在托架(11)上的第一轴(13)偏转;以及把手部件(40),其具有第一把手端部(41)和第二把手端部(42),其中第一、第二把手端部(41,42)设置在支承单元(20)上。根据本发明提出,支承单元(20)设有与第一轴(13)保持间距的保持部件(24),第一把手端部(41)设置在该保持部件上,其中第一把手端部(41)至少局部包围住保持部件(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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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680245A
公开(公告)日:2010-03-24
申请号:CN200880020222.2
申请日:2008-05-30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5/16 , E05B77/06 , E05B79/06 , Y10S292/30 , Y10T16/44 , Y10T292/57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操纵机动车的可活动部件、特别是门或后舱门或类似物(12)的闭锁件的装置(10),该装置具有:支架(11),其可固定在可活动部件(12)的内侧面上;支承单元(20),其可围绕设置在支架(11)处的第一轴(13)摆动;和把手部件(40),其具有第一把手端部(41)和第二把手端部(42),其中第二把手端部(42)固定在支承单元(20)处,由此把手部件(40)与支承单元(20)可共同摆动运动。根据本发明设计为:所述第一把手端部(41)直接地可摆动地安置在所述第一轴(13)上,以及为了第一把手端部(41)的水平支承设置至少一个支承件(22,22a,22b),该支承件布置在第一轴(13)的区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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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3104143B
公开(公告)日:2017-03-01
申请号:CN201210452171.9
申请日:2012-11-12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1/77 , B29C45/14639 , B29L2031/3055 , E05B77/06 , E05B81/78 , E05B85/16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1)的、特别是用于车门、行李舱盖或类似物的把手装置,把手装置具有:能固定在可移动部件上的、能由使用者从外部触及的把手(10);和与把手相连接的轴承支架(13),由此把手适合于围绕位于可移动部件内部的转轴(15)偏转,轴承支架作用于转轴;电子组件(30),电子组件具有电子器件(33)和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31,32),其中电子组件适合于由把手附近的使用者激活并能与机动车一侧的安全系统(2)相连接,其中传感器元件布置在把手上,并且电子器件布置在轴承支架上,把手具有空腔(11)和薄壁形式的空心体12),该空心体包围空腔并且用作为传感器元件的载体,其中空腔基本上是不含有元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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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2061833B
公开(公告)日:2015-05-13
申请号:CN201010548199.3
申请日:2010-11-17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5/10 , E05B77/06 , Y10T29/49863 , Y10T292/57
Abstract: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门把手模块(10),具有:门把手(11),其为了由使用者开启门或盖板而可运动地支撑在支座框架(12)中,其中门把手具有至少一个静止位置(1a)和一个工作位置(1b);机械的耦合单元(13),门把手从静止位置到工作位置中的运动可通过该耦合单元传递到锁上;碰撞锁闭件(14),其在受到加速力(60)的作用时,特别在事故中这样防止门把手(11)和/或耦合单元(13)的运动,即避免锁的动作。为此,碰撞锁闭件在受到加速力的作用时激活辅助弹簧(15),其中辅助弹簧将明显的弹簧力以附加力形式施加到可运动的门把手上,以便将门把手压到静止位置(1a)中。一种对具有可运动的门把手(11)的门把手模块(10)施加保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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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680245B
公开(公告)日:2015-04-29
申请号:CN200880020222.2
申请日:2008-05-30
Applicant: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E05B85/16 , E05B77/06 , E05B79/06 , Y10S292/30 , Y10T16/44 , Y10T292/57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操纵机动车的可活动部件、特别是门或后舱门或类似物(12)的闭锁件的装置(10),该装置具有:支架(11),其可固定在可活动部件(12)的内侧面上;支承单元(20),其可围绕设置在支架(11)处的第一轴(13)摆动;和把手部件(40),其具有第一把手端部(41)和第二把手端部(42),其中第二把手端部(42)固定在支承单元(20)处,由此把手部件(40)与支承单元(20)可共同摆动运动。根据本发明设计为:所述第一把手端部(41)直接地可摆动地安置在所述第一轴(13)上,以及为了第一把手端部(41)的水平支承设置至少一个支承件(22,22a,22b),该支承件布置在第一轴(13)的区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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