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可靠的开门警示系统

    公开(公告)号:CN108608934A

    公开(公告)日:2018-10-02

    申请号:CN201810435014.4

    申请日:2018-05-09

    发明人: 刘殿坤

    IPC分类号: B60Q1/26 B60S1/62

    CPC分类号: B60Q1/2669 B60S1/62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可靠的开门警示系统,包括主体、保险机构、警示机构和清理机构,保险机构包括转动块、凸块、第一距离传感器、第二距离传感器、驱动轴、齿轮、齿条、限位块、固定块、复位组件、两个限位板和两个锁扣组件,警示机构包括摄像头、警示板和转动组件,该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可靠的开门警示系统,通过保险机构和警示机构能够在用户第一次拉动门把手时对后方来车进行警示,第二次拉动门把手时才能打开车门,从而提高了该开门警示系统的可靠性,通过清理机构对警示板进行清理,避免警示板长久使用导致警示板的表面不清晰,减少了警示作用,从而能够延长该开门警示系统的使用寿命。

    车辆的车尾灯组
    47.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6394393A

    公开(公告)日:2017-02-15

    申请号:CN201610316768.9

    申请日:2016-05-12

    申请人: 曾琼玉

    发明人: 曾琼玉

    IPC分类号: B60Q1/26 B60Q1/34 B60Q1/44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车辆的车尾灯组,包含尾灯以及尾板灯。车尾灯组以尾灯取代车辆的原尾灯元件,嵌入于车辆的车后侧板上,尾箱灯则附挂于车尾箱板上。尾灯可由车辆直接控制而选择性地发出特定的警示灯号,尾箱灯则设置于尾灯延伸出来至车尾箱板上一定距离内的平整表面上,与尾灯选择性建立光通道或电力通道,以串接于尾灯并同步产生对应尾灯或由尾灯控制的警示灯号。在不需要另外针对车尾箱板开槽以及拉线的前提下,让车辆出厂后可经由改装扩充具有更多样的尾灯造型,且使尾灯可延伸至车尾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