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及非接触充电系统

    公开(公告)号:CN111376748A

    公开(公告)日:2020-07-07

    申请号:CN201911171319.X

    申请日:2019-11-26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辆的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和非接触充电系统,在搭载于采用了驻车锁定机构的车辆的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中,能够高可靠性地在车辆的位置不偏离的状态下开始非接触的电力输送。该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搭载于车辆,该车辆具有驻车锁定机构以及能够从送电设备的送电线圈非接触地接受电力的受电线圈。而且,具备:位置对准处理部,其基于受电线圈从以比送电时弱的方式被励磁的送电线圈接受磁场而产生的电量来进行受电线圈的位置对准或位置对准的辅助;以及调查处理部,其在送电线圈的励磁停止之后且利用送电线圈的送电开始之前,执行对利用驻车锁定机构的车轮的锁定状态进行确认的调查处理。

    车辆
    2.
    发明授权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16514B

    公开(公告)日:2024-12-06

    申请号:CN201911250219.6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即使在充电完成后,继续使用电气设备且再次开始充电的情况下也能够抑制在使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的便利性降低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其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其从外部获取充电用的电力;电源功能部,其能够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1继电器,其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2继电器,其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以及控制部,其在介由电力获取部的上述电池的充电完成时,根据电源功能部的使用状况,改变第1继电器和第2继电器的切换顺序(S2~S6)。

    车辆
    3.
    发明授权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16513B

    公开(公告)日:2024-12-31

    申请号:CN201911250041.5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即使在系统启动后且行驶前进行电气设备使用和电池的非接触充电时,也能抑制使用电气设备方面的便利性降低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介由受电线圈以非接触的方式获取电力;电源功能部,能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1继电器,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2继电器,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控制部,进行第1继电器和第2继电器的切换控制;车辆控制部,进行车辆的行驶控制;和第1判定部,在系统启动时,判定受电线圈是否处于从地面设备的送电线圈能受电的位置(S1),在系统启动时,控制部基于第1判定部的判定结果改变第1继电器和第2继电器的切换顺序(S2,S3,S4)。

    车辆
    4.
    发明公开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16509A

    公开(公告)日:2020-08-11

    申请号:CN201911250488.2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降低在从外部电源对电池进行充电时与电源功能部的使用相关地使使用者产生不适感的情况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其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其从外部获取充电用的电力;电源功能部,其能够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一继电器,其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二继电器,其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以及第一通知处理部,其在有电池的充电请求的情况下,向使用者通知如果开始上述电池的充电则上述电源功能部暂时停止的情况。

    车辆
    5.
    发明授权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32134B

    公开(公告)日:2025-03-28

    申请号:CN201911249386.9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即使在利用电池的电力驱动设备的同时开始电池充电的情况下,也能够实现使用电池的电力的设备得以继续使用且保护继电器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从外部获取充电用的电力;电源功能部,能够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1继电器,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2继电器,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以及控制部,能够执行在使第1继电器保持连接状态的情况下将上述第2继电器切换到连接状态的第1切换控制。并且,控制部在第1切换控制中将第2继电器切换到连接状态时(步骤S13),使用从电力获取部输入的电力,降低第2继电器的上述电力获取部侧与上述电池侧的电位差(步骤S8)。

    车辆
    6.
    发明授权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16509B

    公开(公告)日:2025-02-25

    申请号:CN201911250488.2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降低在从外部电源对电池进行充电时与电源功能部的使用相关地使使用者产生不适感的情况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其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其从外部获取充电用的电力;电源功能部,其能够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一继电器,其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二继电器,其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以及第一通知处理部,其在有电池的充电请求的情况下,向使用者通知如果开始上述电池的充电则上述电源功能部暂时停止的情况。

    车辆的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及非接触充电系统

    公开(公告)号:CN111376748B

    公开(公告)日:2024-12-06

    申请号:CN201911171319.X

    申请日:2019-11-26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辆的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和非接触充电系统,在搭载于采用了驻车锁定机构的车辆的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中,能够高可靠性地在车辆的位置不偏离的状态下开始非接触的电力输送。该非接触供电控制装置搭载于车辆,该车辆具有驻车锁定机构以及能够从送电设备的送电线圈非接触地接受电力的受电线圈。而且,具备:位置对准处理部,其基于受电线圈从以比送电时弱的方式被励磁的送电线圈接受磁场而产生的电量来进行受电线圈的位置对准或位置对准的辅助;以及调查处理部,其在送电线圈的励磁停止之后且利用送电线圈的送电开始之前,执行对利用驻车锁定机构的车轮的锁定状态进行确认的调查处理。

    车辆
    8.
    发明公开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32134A

    公开(公告)日:2020-08-14

    申请号:CN201911249386.9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即使在利用电池的电力驱动设备的同时开始电池充电的情况下,也能够实现使用电池的电力的设备得以继续使用且保护继电器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从外部获取充电用的电力;电源功能部,能够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1继电器,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2继电器,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以及控制部,能够执行在使第1继电器保持连接状态的情况下将上述第2继电器切换到连接状态的第1切换控制。并且,控制部在第1切换控制中将第2继电器切换到连接状态时(步骤S13),使用从电力获取部输入的电力,降低第2继电器的上述电力获取部侧与上述电池侧的电位差(步骤S8)。

    车辆
    9.
    发明公开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16514A

    公开(公告)日:2020-08-11

    申请号:CN201911250219.6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即使在充电完成后,继续使用电气设备且再次开始充电的情况下也能够抑制在使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的便利性降低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其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其从外部获取充电用的电力;电源功能部,其能够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1继电器,其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2继电器,其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以及控制部,其在介由电力获取部的上述电池的充电完成时,根据电源功能部的使用状况,改变第1继电器和第2继电器的切换顺序(S2~S6)。

    车辆
    10.
    发明公开
    车辆 有权

    公开(公告)号:CN111516513A

    公开(公告)日:2020-08-11

    申请号:CN201911250041.5

    申请日:2019-12-0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即使在系统启动后且行驶前进行电气设备使用和电池的非接触充电时,也能抑制使用电气设备方面的便利性降低的车辆。该车辆具备电池,蓄积行驶用的电力;电力获取部,介由受电线圈以非接触的方式获取电力;电源功能部,能从电池向行驶马达以外的设备供给电源;第1继电器,将电池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第2继电器,将电力获取部与电源线连接或切断;控制部,进行第1继电器和第2继电器的切换控制;车辆控制部,进行车辆的行驶控制;和第1判定部,在系统启动时,判定受电线圈是否处于从地面设备的送电线圈能受电的位置(S1),在系统启动时,控制部基于第1判定部的判定结果改变第1继电器和第2继电器的切换顺序(S2,S3,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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