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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9596731A
公开(公告)日:2019-04-09
申请号:CN201811532638.4
申请日:2018-12-14
Applicant: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IPC: G01N30/02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1N30/02
Abstract: 一种轨道车辆内装件及材料释放挥发性物质的袋式筛选法,其特征在于:首先,将测试样件置于密封袋子中,充入40%-60%体积的氮气;然后,将样品袋子放入恒温舱中,在18oC-28oC温度区间,恒温保持12h-20h;最后,使用采样管采集释放的气体,预处理并上机分析;本发明采用上述方案产生的积极效果如下:袋子法的测试方法与整车采样及检测方法一致,能对部件中释放的TVOC进行定性和定量,从而很好的将部件释放的结果与整车的结果相互匹配;不同类别的内装材料在车辆室内环境中释放甲醛和TVOC的能力能够横向对比分析,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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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3899823A
公开(公告)日:2022-01-07
申请号:CN202111020899.X
申请日:2021-09-01
Applicant: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一种轨道车辆产品愉悦度评价及预测方法,首次将愉悦度评价体系引入到轨道交通领域,袋式法测试后直接进行愉悦度评价,简便快捷;同时由多名合格的嗅辨员按规定操作进行评价,保证了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相对一致性。利用气味活度法从分析的VOCs全谱中筛选出样件中的重点气味物质,基于筛选的重点气味物质数量不同,分情况对单一及复合臭气样品进行制样、臭气浓度测试与愉悦度评价,建立了相应的愉悦度‑臭气指数特征曲线,从而实现对样件愉悦度的预测。同时,利用该特征曲线,亦可反推出人们对样件几乎没有厌恶度或已闻不出气味时的臭气浓度。该方法简便快捷,准确率高,适用性强,为主机厂和供应商提升产品环保性能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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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2033916A
公开(公告)日:2020-12-04
申请号:CN202010860351.5
申请日:2020-08-25
Applicant: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一种轨道车辆车内材料与零部件释放的甲醛与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系统及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采样袋、测试袋、恒温箱、电动压缩装置、甲醛测试传感器、一体式便携TVOC测试仪、氮气流量计、氮气瓶、气阀、三通管、真空泵、硅胶软管,所述采样袋和电动压缩装置位于恒温箱内,电动压缩装置位于采样袋的正上方,本发明采用上述方案产生的积极效果如下:能对轨道车辆车内材料与零部件的甲醛与TVOC进行较为精确地快速检测,使用精度较高的便携式甲醛与TVOC测试仪采购成本较低,且测试操作简单,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就可以上手操作,可方便地在轨道车辆零部件供应商处搭建测试平台,便于供应商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实时跟踪检测,且整个检测系统搭建成本也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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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212459387U
公开(公告)日:2021-02-02
申请号:CN202021798220.0
申请日:2020-08-25
Applicant: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一种轨道车辆车内材料与零部件释放的甲醛与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采样袋、测试袋、恒温箱、电动压缩装置、甲醛测试传感器、一体式便携TVOC测试仪、氮气流量计、氮气瓶、气阀、三通管、真空泵、硅胶软管,所述采样袋和电动压缩装置位于恒温箱内,电动压缩装置位于采样袋的正上方,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方案产生的积极效果如下:能对轨道车辆车内材料与零部件的甲醛与TVOC进行较为精确地快速检测,使用精度较高的便携式甲醛与TVOC测试仪采购成本较低,且测试操作简单,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就可以上手操作,可方便地在轨道车辆零部件供应商处搭建测试平台,便于供应商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实时跟踪检测,且整个检测系统搭建成本也较低。(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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