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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6132696A
公开(公告)日:2016-11-16
申请号:CN201580013503.5
申请日:2015-03-11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B32B5/12 , B29C70/088 , B29C70/46 , B32B5/024 , B32B5/028 , B32B5/22 , B32B5/24 , B32B5/26 , B32B7/005 , B32B15/08 , B32B15/14 , B32B2250/00 , B32B2250/03 , B32B2250/04 , B32B2250/05 , B32B2250/20 , B32B2260/00 , B32B2260/021 , B32B2260/023 , B32B2260/04 , B32B2260/046 , B32B2262/00 , B32B2262/10 , B32B2262/106 , B32B2305/076 , B32B2311/00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由纤维增强塑料和金属材料制成的层合结构的复合结构,包含: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基础构件;和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增强构件,所述增强构件包含:第一增强部,和第二增强部,所述第一增强部由包含单向排列的增强纤维的纤维增强塑料制成,所述第二增强部由至少包含相对于第一增强部的增强纤维所排列的所述单向以相交方向排列的增强纤维的纤维增强塑料制成、并插入在基础构件与第一增强部之间,所述增强构件还包含热固性树脂,所述热固性树脂包括在与所述基础构件接合的接合位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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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6132696B
公开(公告)日:2018-10-09
申请号:CN201580013503.5
申请日:2015-03-11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由纤维增强塑料和金属材料制成的层合结构的复合结构,包含: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基础构件;和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增强构件,所述增强构件包含:第一增强部,和第二增强部,所述第一增强部由包含单向排列的增强纤维的纤维增强塑料制成,所述第二增强部由至少包含相对于第一增强部的增强纤维所排列的所述单向以相交方向排列的增强纤维的纤维增强塑料制成、并插入在基础构件与第一增强部之间,所述增强构件还包含热固性树脂,所述热固性树脂包括在与所述基础构件接合的接合位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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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844353S
公开(公告)日:2024-09-17
申请号:CN202330139442.4
申请日:2023-03-22
Applicant: 爱信高丘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台灯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台灯的主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与图案的结合。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实线示出的部分为需要保护的部分。
主视图、后视图中a、b所示的部分以及参考图1、参考图2中灰色示出的部分为透明或半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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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379904S
公开(公告)日:2023-12-19
申请号:CN202330022926.0
申请日:2023-02-02
Applicant: 爱信高丘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杯。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为杯,例如用于盛装饮品。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各视图所示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立体图1和B‑B剖视图中由“a”指示的部分是透明的。
在立体参考图中,将透明部分以不透明状态展现以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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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9127855S
公开(公告)日:2025-02-18
申请号:CN202330139443.9
申请日:2023-03-22
Applicant: 爱信高丘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台灯的支座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产品整体用于台灯,需要保护的部分用于台灯的支座主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以红色示出的部分为不需要保护的部分,红色以外的部分为需要保护的部分。
主视图、后视图中a、b所示的部分以及参考图1、参考图2中灰色示出的部分为透明或半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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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9005010S
公开(公告)日:2024-12-13
申请号:CN202330022921.8
申请日:2023-02-02
Applicant: 爱信高丘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置物罐的下部。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存放例如个人物品、办公用品、文具等小物件。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各视图所示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包括局部设计,所请求保护的部分是产品的下部,以虚线示出的内容不构成所请求保护的设计的部分。
点划线表示所请求保护的设计的边界,点划线本身不构成所请求保护的设计的部分。
立体图1和B‑B剖视图中由“a”指示的部分是透明的。
在立体参考图中,将透明部分以不透明状态展现以便于理解。-
公开(公告)号:CN308833370S
公开(公告)日:2024-09-13
申请号:CN202330022927.5
申请日:2023-02-02
Applicant: 爱信高丘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杯的本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为杯,例如用于盛装饮品。
所请求保护的部分为杯的本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各视图所示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包括局部设计,所请求保护的部分是产品的主体,以虚线示出的内容不构成所请求保护的设计的部分。
立体图1和B‑B剖视图中由“a”指示的部分是透明的。
在立体参考图中,将透明部分以不透明状态展现以便于理解。-
公开(公告)号:CN308245685S
公开(公告)日:2023-09-26
申请号:CN202330022916.7
申请日:2023-02-02
Applicant: 爱信高丘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置物罐。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存放例如个人物品、办公用品、文具等小物件。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各视图所示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立体图1和B‑B剖视图中由“a”指示的部分是透明或半透明的。
在立体参考图中,将透明或半透明部分以不透明状态展现以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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