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窥镜、内窥镜的操作部
    1.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8512137A

    公开(公告)日:2024-08-20

    申请号:CN202410152905.4

    申请日:2024-02-02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内窥镜、内窥镜的操作部。内窥镜(1)包含:插入部(2),其被从前端侧插入到被检体内;操作部主体(3a),其与插入部的基端侧连接设置,供使用者把持;操作旋钮(9),其配置于操作部主体,进行使插入部的前端侧动作的操作;以及开关按钮(21、22),其设置于操作部主体,进行进退动作,以进行插入部的其他操作,从操作部主体的长度方向观察,操作旋钮的中心轴线(Ax)配置为,以相对于与长度方向(S)和开关按钮的进退方向(T)都垂直的方向(F)成锐角的方式倾斜。

    手持式无线内窥镜
    2.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2469929B

    公开(公告)日:2014-12-10

    申请号:CN201080032789.9

    申请日:2010-10-27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2B23/2484 A61B1/00016 A61B1/227 A61B1/233

    Abstract: 内窥镜(2)具备:具有观察光学系统并沿前后方向伸出的插入部(9);设于插入部(9)的后端侧并具有把持部(18)的内窥镜操作部(8);配置在比把持部(18)靠近插入部(9)的位置的第一天线(40a);以及配置在比把持部(18)远离插入部(9)的位置的第二天线(40b)。第一天线和第二天线在使金属件远离它们的电波的指向方向的状态下由电波透过性材料覆盖指向方向,该内窥镜(2)能够将通过观察光学系统拍摄体腔内而得到的图像转换为无线信号,并利用第一天线和/或第二天线将无线信号相对于外部发送和接收。

    手持式无线内窥镜
    4.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2469929A

    公开(公告)日:2012-05-23

    申请号:CN201080032789.9

    申请日:2010-10-27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2B23/2484 A61B1/00016 A61B1/227 A61B1/233

    Abstract: 内窥镜(2)具备:具有观察光学系统并沿前后方向伸出的插入部(9);设于插入部(9)的后端侧并具有把持部(18)的内窥镜操作部(8);配置在比把持部(18)靠近插入部(9)的位置的第一天线(40a);以及配置在比把持部(18)远离插入部(9)的位置的第二天线(40b)。第一天线和第二天线在使金属件远离它们的电波的指向方向的状态下由电波透过性材料覆盖指向方向,该内窥镜(2)能够将通过观察光学系统拍摄体腔内而得到的图像转换为无线信号,并利用第一天线和/或第二天线将无线信号相对于外部发送和接收。

    手持式内窥镜
    5.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1548873A

    公开(公告)日:2009-10-07

    申请号:CN200910130513.3

    申请日:2009-03-31

    Abstract: 一种手持式内窥镜,具有:插入部(34),其沿长轴方向延伸并具有前端部和基端部;和操作部(38),其同轴地连接于插入部的基端部,并沿长轴方向延伸,插入部具有可弯曲动作的弯曲部(36),操作部具有:轴方向把持部(40),其沿长轴方向延伸并由操作者把持;弯曲操作部(46),其被设置成比轴方向把持部更靠近基端侧,用于使弯曲部弯曲动作;和宽度方向把持部(53),其被设置成比弯曲操作部更靠近基端侧,作为由操作者把持的宽度方向把持部,在与长轴方向正交的宽度方向上,在宽度方向把持部的宽度方向长度内配置有弯曲操作部的至少一部分,宽度方向把持部具有比弯曲操作部更向宽度方向的一侧突出的把持部分(53a、53b)。

    手持式内窥镜
    8.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1548873B

    公开(公告)日:2011-03-23

    申请号:CN200910130513.3

    申请日:2009-03-31

    Abstract: 一种手持式内窥镜,具有:插入部(34),其沿长轴方向延伸并具有前端部和基端部;和操作部(38),其同轴地连接于插入部的基端部,并沿长轴方向延伸,插入部具有可弯曲动作的弯曲部(36),操作部具有:轴方向把持部(40),其沿长轴方向延伸并由操作者把持;弯曲操作部(46),其被设置成比轴方向把持部更靠近基端侧,用于使弯曲部弯曲动作;和宽度方向把持部(53),其被设置成比弯曲操作部更靠近基端侧,作为由操作者把持的宽度方向把持部,在与长轴方向正交的宽度方向上,在宽度方向把持部的宽度方向长度内配置有弯曲操作部的至少一部分,宽度方向把持部具有比弯曲操作部更向宽度方向的一侧突出的把持部分(53a、5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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