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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29913A
公开(公告)日:1996-08-28
申请号:CN94193184.6
申请日:1994-07-05
申请人: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防大臣
CPC分类号: B01J41/18 , B01J20/20 , B01J39/24 , G01N30/02 , B01D15/422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生产改性型活性炭的方法,包括在低于180℃含卤素的气氛中处理活性炭材料,然后在升高温度下用亲核试剂对卤化所得的产物进行处理。卤化作用以氯化为好,优选在120℃或低于120℃下进行,当然,在85℃或低于85℃下进行更好,为了方便,在30℃或低于30℃下进行也是可以的。亲核试剂可以是液体或气体,有机试剂或无机试剂,只要带有一个能从碳表面上亲核取代卤素(比如氯)的官能团就行。卤化作用要进行几个小时,例如24小时。由本发明生产的这类活性炭,因表面带有官能团,所以在吸附过程中具有物种专一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