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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637516A
公开(公告)日:2005-07-13
申请号:CN200410101775.4
申请日:2004-12-22
Applicant: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Inventor: 政本武寿
IPC: G02F1/1335 , G02B5/02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2B6/0055 , G02B6/0038 , G02B6/0063 , G02B6/0068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安装在两面显示型的移动电话等的电子设备上的通过仅使需要的部分发光而可以实现节省电力的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可最佳地作为例如液晶装置的背光源单元等来使用,其具有多个光源和使来自该光源的光向外部射出的导光板。其中,多个光源中的至少一个光源可以与其它的光源独立地进行点亮控制。作为最佳的例子是将该照明装置应用于两面显示型的移动电话等的设备中,将其配置在主面板和副面板之间而对两个面板进行照明。在使用主面板时可使用全部的光源对其整体进行照明,在使用副面板时可以仅使用一部分的光源有效率地对副面板区域进行照明。因此,在使用副面板时可以使不需要的光源不点亮,从而可以降低消耗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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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282017C
公开(公告)日:2006-10-25
申请号:CN200310103012.9
申请日:2003-10-28
Applicant: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IPC: G02F1/13357 , G02B5/04 , F21V8/00 , G02B6/00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2F1/133615 , G02F2001/133342 , H04M1/0214 , H04M1/22 , H04M2250/16
Abstract: 本发明在于提供一种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可实现双面显示,可减小该显示装置的厚度,并且在将背照光源等的照明部为表里的显示部共用的场合,可抑制相应的显示部的显示质量的降低。该显示装置(100)的特征在于其具有在前面具有显示面的第1显示部(110);在背面具有显示面的第2显示部(120);该照明设置于上述第1显示部和上述第2显示部之间,对上述第1显示部和第2显示部这两者照射光的照明部(130),上述照明部(130)具有与上述第1显示部对向的第1光射出面(132b),与和上述第2显示部对向的第2光射出面(132c)的导光部件(132);在上述导光部件中的第2光射出面和第2显示部之间,设置有半透射反射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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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0345044C
公开(公告)日:2007-10-24
申请号:CN200410101775.4
申请日:2004-12-22
Applicant: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Inventor: 政本武寿
IPC: G02F1/1335 , G02B5/02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2B6/0055 , G02B6/0038 , G02B6/0063 , G02B6/0068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安装在两面显示型的移动电话等的电子设备上的通过仅使需要的部分发光而可以实现节省电力的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可最佳地作为例如液晶装置的背光源单元等来使用,其具有多个光源和使来自该光源的光向外部射出的导光板。其中,多个光源中的至少一个光源可以与其它的光源独立地进行点亮控制。作为最佳的例子是将该照明装置应用于两面显示型的移动电话等的设备中,将其配置在主面板和副面板之间而对两个面板进行照明。在使用主面板时可使用全部的光源对其整体进行照明,在使用副面板时可以仅使用一部分的光源有效率地对副面板区域进行照明。因此,在使用副面板时可以使不需要的光源不点亮,从而可以降低消耗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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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499260A
公开(公告)日:2004-05-26
申请号:CN200310103012.9
申请日:2003-10-28
Applicant: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IPC: G02F1/1335 , G02F1/136 , G09F9/35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2F1/133615 , G02F2001/133342 , H04M1/0214 , H04M1/22 , H04M2250/16
Abstract: 本发明在于提供一种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可实现双面显示,可减小该显示装置的厚度,并且在将背照光源等的照明部为表里的显示部共用的场合,可抑制相应的显示部的显示质量的降低。该显示装置(100)的特征在于其具有在前面具有显示面的第1显示部(110);在背面具有显示面的第2显示部(120);该照明设置于上述第1显示部和上述第2显示部之间,对上述第1显示部和第2显示部这两者照射光的照明部(130),上述照明部(130)具有与上述第显示部对向的第1光射出面(132b),与和上述第2显示部对向的第2光射出面(132c)的导光部件(132);在上述导光部件中的第2光射出面和第2显示部之间,设置有半透射反射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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