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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3764066B
公开(公告)日:2016-01-06
申请号:CN201280042241.1
申请日:2012-10-10
Applicant: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A46B17/04 , A46B5/0095 , A61C17/222 , A61C17/3481
Abstract: 一种口腔卫生装置,其具有:作用于口腔的功能部件(50);用于使功能部件工作的电动机(41);用于保持电动机的主体壳体(11);以及覆盖主体壳体的外表面的把持壳体(70)。主体壳体(11)和把持壳体(70)包括能够使主体壳体和把持壳体之间相对动作的相对动作构造。相对动作构造作为电动机(41)的电源开关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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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3764065A
公开(公告)日:2014-04-30
申请号:CN201280042255.3
申请日:2012-10-10
Applicant: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A61C17/20 , A61C17/222
Abstract: 一种口腔卫生装置(2),其具有功能部件(50),其作用于口腔;以及装置主体(11),其支承该功能部件。装置主体(11)和功能部件(50)包括能够使装置主体和功能部件彼此结合以及彼此分离的部件结合构造。该部件结合构造构成为通过在口腔卫生装置(2)的长度方向上容许装置主体(11)与功能部件(50)之间的相对移动,来使装置主体和功能部件之间结合或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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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3764064A
公开(公告)日:2014-04-30
申请号:CN201280042238.X
申请日:2012-10-10
Applicant: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A46B17/04 , A46B5/0095 , A61C17/222 , A61C17/3481
Abstract: 一种口腔卫生装置(2),其具有:功能部件(50),其作用于口腔;以及装置主体。装置主体包括:主体壳体(11),其构成为能够与功能部件结合以及能够自功能部件分离;把持壳体(70),其覆盖主体壳体的外表面(20、30),具有在使用口腔卫生装置时被把持的把持外表面;以及外观部分(12),其在装置主体的长度方向上位于把持外表面与功能部件(50)之间。外观部分(12)具有外表面,该外表面在与装置主体的长度方向正交的截面上位于比把持外表面靠外侧的位置。装置主体的外表面包括把持外表面和外观部分的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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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3764066A
公开(公告)日:2014-04-30
申请号:CN201280042241.1
申请日:2012-10-10
Applicant: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A46B17/04 , A46B5/0095 , A61C17/222 , A61C17/3481
Abstract: 一种口腔卫生装置,其具有:作用于口腔的功能部件(50);用于使功能部件工作的电动机(41);用于保持电动机的主体壳体(11);以及覆盖主体壳体的外表面的把持壳体(70)。主体壳体(11)和把持壳体(70)包括能够使主体壳体和把持壳体之间相对动作的相对动作构造。相对动作构造作为电动机(41)的电源开关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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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234040B
公开(公告)日:2012-07-11
申请号:CN200810006309.6
申请日:2008-01-29
Applicant: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A61N1/26 , A46B15/0002 , A46B15/0022 , A46B2200/1066 , A61C17/221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口腔保健装置,其具有带有接触电极的手柄和带有刷部电极的刷头以通过使用者的身体将微电流输出到使用者的口腔内以去除牙斑。接触电极由填充有碳纤维的非金属材料制成,并且在其与使用者的手接触时没有任何金属溶解或腐蚀,这样确保口腔保健装置在长时间使用后仍然保持具有良好的外观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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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3764064B
公开(公告)日:2016-07-06
申请号:CN201280042238.X
申请日:2012-10-10
Applicant: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A46B17/04 , A46B5/0095 , A61C17/222 , A61C17/3481
Abstract: 一种口腔卫生装置(2),其具有:功能部件(50),其作用于口腔;以及装置主体。装置主体包括:主体壳体(11),其构成为能够与功能部件结合以及能够自功能部件分离;把持壳体(70),其覆盖主体壳体的外表面(20、30),具有在使用口腔卫生装置时被把持的把持外表面;以及外观部分(12),其在装置主体的长度方向上位于把持外表面与功能部件(50)之间。外观部分(12)具有外表面,该外表面在与装置主体的长度方向正交的截面上位于比把持外表面靠外侧的位置。装置主体的外表面包括把持外表面和外观部分的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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