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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7795586A
公开(公告)日:2024-03-29
申请号:CN202280053671.7
申请日:2022-10-07
Applicant: 宝马股份公司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照明模块(1),其包括:壳体(10),该壳体由壳体部分(11)和固定在该壳体部分上的圆形或椭圆形的外部部分(12)形成,外部部分(12)是至少部分透光的并将壳体(10)向外封闭。此外,按照本发明的机动车照明模块(1)具有多个发射光线的光源(23、24),这些光源接纳在壳体(10)内。在壳体(10)内设置有光导系统(30),光源(23、24)向该光导系统中发射光线。在壳体(10)中还设置有带有上部部分(41)、腰部(42)和下部部分(43)的刻面体(40),刻面体(40)的上部部分(41)邻接于外部部分(12)并且下部部分(43)朝向壳体部分(11)突出。光导系统(30)还包括第一光导(31)和第二光导(36),其中,第一光导(31)包括盘形区段(32),刻面体(40)的腰部(42)位于盘形区段(32)的中央缺口(33)中,并且第二光导(36)构成为圆锥形的拱曲体,该拱曲体的拱曲环绕刻面体(40)的下侧延伸。光源(23、24)设置成,使得所述光源将光馈入第一光导(31)中和第二光导(36)中,从而将光从第一光导(31)的盘形区段(32)引入邻接的外部部分(12)中以及从侧面引入腰部(42)中和从下方引入刻面体(40)的下部部分(4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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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5135926A
公开(公告)日:2022-09-30
申请号:CN202180016433.4
申请日:2021-04-21
Applicant: 宝马股份公司
IPC: F21S43/16 , F21S43/20 , F21S45/00 , B60Q3/217 , B60Q3/14 , F21W103/10 , F21W106/00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设备,其包括光玻璃(4),该光玻璃限定照明设备的内部区域(5)并且设置用于使在照明设备(1)的运行中生成的光从内部区域(5)向外射出。在该照明设备中,在内部区域(5)中设置有包括一个或多个光源(2)的发光器件,以便发出在第一波长范围内的第一光辐射,其中,光玻璃(4)对于第一光辐射是不可透射的。在内部区域(5)中还设置有一个或多个主体(6),所述主体分别至少部分地包含光致发光的发光材料,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主体(6)布置成使得其由第一光辐射来照射。所述一个或多个主体(6)的光致发光的发光材料设计成,使得所述发光材料基于照射所述一个或多个主体(6)的第一光辐射而发射在第二波长范围内的第二光辐射,该第二光辐射至少部分地穿过光玻璃(4)射出,该光玻璃对于第二光辐射的至少一部分是可透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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