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材加工剩余物的处理方法及其制备的木炭

    公开(公告)号:CN101629083A

    公开(公告)日:2010-01-20

    申请号:CN200910090983.1

    申请日:2009-08-19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Y02E50/10 Y02E50/14 Y02E50/30 Y02E50/32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材加工剩余物的处理方法、利用木材加工剩余物制备机制炭的方法和有该方法制备的机制炭。木材加工剩余物的处理方法包括将其进行炭化处理,得到炭和可燃气体,其中炭化处理的炭化温度为400~900℃,炭化处理时间为0.5~4小时,炭化处理过程中每1kg木材加工剩余物通入小于4m 3 的空气。该处理方法,提高可木材加工剩余物的能源利用率,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采用先炭化后成型的方式制备机制炭,可大大降低木废料直接压缩成型时的能耗,且炭化彻底,点燃时无黑烟产生,机制炭的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17664-1999一级木炭的标准要求。

    一种木材加工剩余物的处理方法及其制备的木炭

    公开(公告)号:CN101629083B

    公开(公告)日:2013-01-23

    申请号:CN200910090983.1

    申请日:2009-08-19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Y02E50/10 Y02E50/14 Y02E50/30 Y02E50/32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材加工剩余物的处理方法、利用木材加工剩余物制备机制炭的方法和有该方法制备的机制炭。木材加工剩余物的处理方法包括将其进行炭化处理,得到炭和可燃气体,其中炭化处理的炭化温度为400~900℃,炭化处理时间为0.5~4小时,炭化处理过程中每1kg木材加工剩余物通入小于4m3的空气。该处理方法,提高可木材加工剩余物的能源利用率,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采用先炭化后成型的方式制备机制炭,可大大降低木废料直接压缩成型时的能耗,且炭化彻底,点燃时无黑烟产生,机制炭的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17664-1999一级木炭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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