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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547385S
公开(公告)日:2024-03-29
申请号:CN202130572324.3
申请日:2021-08-31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支架的局部。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局部用于固定摄像机,整体作为摄像机的支架。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中实线和点划线限定为请求保护的部分,虚线限定为不请求保护的部分。-
公开(公告)号:CN308370003S
公开(公告)日:2023-12-12
申请号:CN202130751749.0
申请日:2021-11-16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支架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摄像机支架的配件/组件,进而固定摄像机。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中实线限定为请求保护的部分,虚线限定为不
请求保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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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6847869S
公开(公告)日:2021-09-24
申请号:CN202130306336.1
申请日:2021-05-21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监控及摄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6461850S
公开(公告)日:2021-04-13
申请号:CN202030781891.5
申请日:2020-12-17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摄像及监控。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6066073S
公开(公告)日:2020-09-22
申请号:CN202030295805.X
申请日:2020-06-11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监控及摄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公开(公告)号:CN305142069S
公开(公告)日:2019-05-03
申请号:CN201930007050.6
申请日:2019-01-07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监控及摄像的摄像机;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公开(公告)号:CN305142066S
公开(公告)日:2019-05-03
申请号:CN201930004911.5
申请日:2019-01-04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监控及摄像的摄像机;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公开(公告)号:CN305120330S
公开(公告)日:2019-04-19
申请号:CN201830574517.0
申请日:2018-10-15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摄像及监控等。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省略视图:设计2主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省略原因:设计2主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与设计1主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相同,故省略。
6.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公开(公告)号:CN305049541S
公开(公告)日:2019-02-26
申请号:CN201830586477.1
申请日:2018-10-19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摄像及监控等。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省略视图:设计2‑4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后视图;省略原因:设计2‑4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后视图与设计1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后视图相同,故省略。
6.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公开(公告)号:CN304972484S
公开(公告)日:2019-01-01
申请号:CN201830511375.3
申请日:2018-09-12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线缆固定头;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固定线缆;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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