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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894680A
公开(公告)日:2023-10-17
申请号:CN202310903874.7
申请日:2023-07-21
Applicant: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IPC: G06Q30/0201 , G06F16/2458 , G06F17/18 , G06N20/00
Abstract: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博弈优化的数据定价方法和系统,属于大数据资产技术领域,方法包括:当买卖双方处于完全信息场景时,构建第一讨价还价模型;当买卖双方处于不完全信息场景时,若买卖双方之间无交易平台介入,构建第二讨价还价模型;当买卖双方处于不完全信息场景时,若买卖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平台介入,构建第三讨价环节模型;根据实际情况,对第一讨价还价模型、第二讨价还价模型或者第三讨价还价模型进行求解,确定出大数据资产的最终定价。在本发明中,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讨价还价模型确定大数据资产的最终定价,对大数据资产进行动态定价,可以准确反映大数据资产的实际价值,客观确定出合理的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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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843470A
公开(公告)日:2023-10-03
申请号:CN202310945364.6
申请日:2023-07-28
Applicant: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Abstract: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微分博弈的数据交易收益分配方法和系统,属于数据交易技术领域,方法包括:确定政府与企业进行数据交易时的目标函数;获取政府与企业开放共享数据的最优努力程度,计算稳定状态下的数据开放共享存量;确定最优数据交易存量;获取政府与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矩阵;确定负理想收益分配方案,并以负理想收益分配方案作为收益分配的起点;建立动态收益分配方案;引入动态收益分配机制,得到动态分配收益函数;通过动态分配收益函数,分配政府与企业进行数据交易时各自收益。可以保证政府与企业进行数据交易时的收益分配机制的时间一致性,提升收益分配的稳定性,推动政府和企业间的数据开放共享合作公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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