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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9163289S
公开(公告)日:2025-03-11
申请号:CN202430121200.7
申请日:2024-03-11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有支架的电视机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整体用途为用作电视机;本外观设计的要求保护的局部用途为形成电视机的主体造型。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中以实线描绘的部分是本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部分。-
公开(公告)号:CN309106293S
公开(公告)日:2025-02-11
申请号:CN202430141421.0
申请日:2024-03-19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的支座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整体是用于接收或播放电视节目等的电视机,产品的局部是用于支撑电视机的支座主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中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图中虚线部分的内容不请求保护。-
公开(公告)号:CN308702791S
公开(公告)日:2024-06-25
申请号:CN202230646016.5
申请日:2022-09-28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光束投影仪的主体和支架。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光束投影仪的主体用于投射影像和/或投射光等,并且光束投影仪的支架用于支撑光束投影仪的主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参考图除外)中以实线描绘的部分是本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部分。
A部放大图中的点划线用于示出要求保护的部分和不要求保护的部分之间的边界。-
公开(公告)号:CN305640913S
公开(公告)日:2020-03-13
申请号:CN201930352844.6
申请日:2019-07-04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模块化显示器。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作显示器。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使用状态参考图1示出了模块化显示器安装在墙壁上的状态,使用状态参考图2示出了模块化显示器的显示关闭状态,使用状态参考图3示出了模块化显示器的显示打开并显示内容的状态。-
公开(公告)号:CN304265733S
公开(公告)日:2017-09-01
申请号:CN201730053460.5
申请日:2017-02-28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接收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运行程序及收看电视节目。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3。
5.本外观设计是针对同一产品的两项相似外观设计,其中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设计1立体参考图1是设计1立体图1的参考图;设计1立体参考图2是设计1立体图3的参考图;设计2立体参考图1是设计2立体图1的参考图;设计2立体参考图2是设计2立体图2的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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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3805947S
公开(公告)日:2016-08-17
申请号:CN201630171410.2
申请日:2016-05-10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Designer: 李在能 , 赵哲庸 , 其他设计人请求不公开姓名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接收机的支架。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支撑电视接收机。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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