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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249857A
公开(公告)日:2023-06-09
申请号:CN202180067540.X
申请日:2021-10-12
Applicant: 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IPC: F17C9/00
Abstract: 本申请的一个方式的气体检查方法是在液化气搬运船中实施的气体检查方法,通过在设置于可燃性气体设备的提取器和与废气处理设备相连的废弃管线之间安装包含气体检查器的气体检查单元,在可燃性气体设备与废气处理设备之间形成气体检查管线,从可燃性气体设备向所形成的气体检查管线导入检查对象气体,通过气体检查管线内的气体检查器对导入到气体检查管线的检查对象气体实施气体检查,在对检查对象气体实施了气体检查之后,通过向气体检查管线导入惰性气体,将残留在气体检查管线内的检查对象气体经由废弃管线排出到废气处理设备,在气体检查管线内被惰性化之后,从提取器与废弃管线之间卸下气体检查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