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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567220S
公开(公告)日:2024-04-09
申请号:CN202230387444.0
申请日:2022-06-22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Designer: 彭丽竹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于电子设备的影像拍摄图形用户界面及其基本拍摄功能模块。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一种电子设备。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请求保护的图形用户界面内容。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惯常设计,省略其他视图。
6.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7.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用于电子设备的相机应用的影像拍摄界面及其基本拍摄功能模块;用户可以点击各设计主视图所示界面中的拍摄图标进行拍摄并预览其效果,并可以点击界面中的其他图标调节参数。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设计1、设计4和设计7请求保护局部外观设计,并以虚线绘示不请求保护的部分。
在设计1、2、4、5、7、8的视图中以“X”表示可变化或可替换的文字、字母或数字。
设计3、6、9的界面中以浅灰色涂覆的区域表示可变化的背景画面或拍摄内容画面。-
公开(公告)号:CN307125695S
公开(公告)日:2022-02-22
申请号:CN202130649728.8
申请日:2020-12-28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视频处理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显示信息和人机交互。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用于视频处理。
用户可以点击主视图所示界面下方的卡片选择配乐,后点击卡片中弹出的设置图标进入配乐设置界面进行配乐设置,弹出设置图标时的界面如变化状态图1所示,配乐设置界面如变化状态图2所示。
6.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音响、电脑、平板电脑、电视。
各设计界面中“X”仅代表可替换的文字或数字显示的位置。
7.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各设计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公开(公告)号:CN307125693S
公开(公告)日:2022-02-22
申请号:CN202130649329.1
申请日:2020-12-28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视频剪辑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人机交互和显示信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用于视频剪辑。
用户可以点击主视图所示界面下部的进度条进入变化状态图1所示的界面以进行视频剪辑,在剪辑时,用户可以点击界面下部的“变速”图标调节视频片段的速度,调节时的界面如变化状态图2所示,调节后的界面如变化状态图3所示。
6.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音响、电脑、平板电脑、电视。
界面中“X”仅代表可替换的文字或数字显示的位置。
7.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公开(公告)号:CN306893422S
公开(公告)日:2021-10-22
申请号:CN202030810575.6
申请日:2020-12-28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视频调节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交互及显示信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的界面内容。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界面用于视频片段等内容的速度调节。
在设计1‑4中,用户可以滑动主视图所示的界面下部进度条上的滑块调节视频片段的播放速度。
7.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音响、电脑、平板电脑、电视。
界面中的“X”表示文字、数字或符号区域。
8.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各设计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公开(公告)号:CN306871237S
公开(公告)日:2021-10-08
申请号:CN202030810275.8
申请日:2020-12-28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图像裁切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人机交互和显示信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用于裁切图像。
在设计1、2中,主视图所示的界面为图像裁切界面,用户可以滑动界面下方刻度以旋转图像,也可以拖动限位框的四角以选取需要的图像区域。
在设计3中,主视图所示的界面为图像裁切界面,用户可以拖动界面中的刻度以旋转图像角度,旋转后的界面如变化状态图所示。
在设计4中,主视图所示的界面为图像裁切界面,用户可以通过拖动限位框的四角以选取需要的图像区域,拖动限位框后的界面如变化状态图所示,当图像显示不完全时,用户可以通过界面右上角的缩略图了解当前所选择的区域在图像的位置。
其中,各设计中的灰色区域表示图像内容。
各设计界面中“X”仅代表可替换的文字或数字显示的位置。
7.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音响、电脑、平板电脑、电视。
8.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各设计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公开(公告)号:CN306662834S
公开(公告)日:2021-07-06
申请号:CN202030810611.9
申请日:2020-12-28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影像处理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显示信息和人机交互。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用于影像处理。
在各设计主视图中,用户可以点击界面下方的卡片或滑动控件更改影像的显示效果。
7.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音响、电脑、平板电脑、电视。
各设计界面中“X”仅代表可替换的文字或数字显示的位置。
8、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各设计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公开(公告)号:CN306579775S
公开(公告)日:2021-06-01
申请号:CN202030811454.3
申请日:2020-12-28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信息展示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显示信息和人机交互。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用于信息的展示,在各设计所示的界面中,用户可以点击或者滑动浮窗下方的按钮展开浮窗查看或收起详细信息;用户也可以拖动浮窗以调整浮窗在屏幕中所处的位置。
7.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音响、电脑、平板电脑、电视。
各设计界面中“X”仅代表可替换的文字或数字显示的位置。
8.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各设计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公开(公告)号:CN308457407S
公开(公告)日:2024-02-06
申请号:CN202230386894.8
申请日:2022-06-22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Designer: 彭丽竹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于电子设备的专业模式相机操作界面及其主体部分。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一种电子设备。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内容。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5主视图。
5.除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正投影视图之外的其他视图均无设计要点,省略其他视图。
6.指定设计5为基本设计。
7.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主要用于展示相机在拍照或拍摄视频时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
拍摄模式,并显示相关参数及画面。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中的字母“X”表示可变化或可替换的文字内容。
设计5和设计6请求保护局部外观,不请求保护的部分以虚线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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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7125696S
公开(公告)日:2022-02-22
申请号:CN202130650176.2
申请日:2020-12-28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视频剪辑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人机交互和显示信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用于视频剪辑。
用户可以滑动主视图所示界面下部进度条上的滑块进行视频的剪辑,滑动滑块后的界面如变化状态图1‑2所示。
6.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音响、电脑、平板电脑、电视。
界面中“X”仅代表可替换的文字或数字显示的位置。
7.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公开(公告)号:CN307054567S
公开(公告)日:2022-01-07
申请号:CN202130164130.X
申请日:2021-03-25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影像处理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交互及显示信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的界面内容。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本外观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用于影像处理。
用户可以点击各设计主视图所示界面中的颜色球选择需要处理的颜色,并可以通过滑动下方的色块调节影像区域中该颜色的各参数。
7.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电脑、平板电脑、电视、智能手表、智能音响。
界面中的“X”表示文字、数字或符号区域。
8.本外观设计的实体产品为惯常设计,故省略各设计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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