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夹持系统及具有其的电动工具

    公开(公告)号:CN208628464U

    公开(公告)日:2019-03-22

    申请号:CN201820376718.4

    申请日:2018-03-20

    发明人: 谢炬烽 郑祥格

    IPC分类号: B23B31/12 B25D17/08

    摘要: 本申请提供一种工具夹持系统及具有其的电动工具,该工具夹持系统包括:基体,其内设置沿轴向贯通的安装孔;环绕基体设置的圆柄钻头夹持组件,其包括:第一套筒本体、第一夹持部、第一锁止部以及第一运动调节部;以及环绕基体设置的安装孔开闭组件,其包括:第二套筒本体、止挡部、第二锁止部以及止挡运动调节部;其中,工具夹持系统具有两种适配模式,在第一适配模式下,第一锁止部与第二锁止部分离解锁;第一夹持部受驱动而夹持或释放圆柄钻头,且止挡部受驱动而阻断安装孔;在第二适配模式下,第一锁止部与第二锁止部配合锁定;第一夹持部保持夹持或释放圆柄钻头的状态,且止挡部导通安装孔。根据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够有效避免多种误操作。

    电动工具及其钻头适配器
    22.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7757558U

    公开(公告)日:2018-08-24

    申请号:CN201720928170.5

    申请日:2017-07-28

    发明人: 郑祥格 李毅

    IPC分类号: B25F3/00 B25D17/08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钻头适配器与安装有钻头适配器的电动工具,钻头适配器包括:本体(100),本体具有用于插入电动工具内的安装端部以及用于能够拆卸地接收钻头(500、510)的接收端部,其特征在于,本体(100)设有限制钻头适配器插入到电动工具内的深度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限位特征,在钻头适配器位于电动工具内时第一、第二和第三限位特征依次独立起作用,第一限位特征由自本体(100)的外周突出形成的凸缘(130)限定,第二限位特征由本体(100)的外周中形成的轴向通至安装端部的端面的键槽(110)限定,并且第三限位特征由本体(100)的外周中邻近安装端部且与键槽(110)周向隔开的接收盲孔(120)限定。

    电动工具及其多功能夹头
    23.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7077403U

    公开(公告)日:2018-03-09

    申请号:CN201720090660.2

    申请日:2017-01-22

    发明人: 郑祥格

    IPC分类号: B25F3/00 B23B51/12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电动工具及其多功能夹头,多功能夹头包括安装轴管(101),在所述安装轴管(101)内纵向地限定有用于接收钻头的安装柄部的接收容腔(102),所述接收容腔(102)的内壁具有使得扭力能够从所述安装轴管(101)传递至所述安装柄部的形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功能夹头(100)还包括扭力传递元件,所述扭力传递元件适于与插入所述接收容腔内的钻头的安装柄部选择性接合,令扭力以独立于所述内壁的方式从所述安装轴管(101)传递至所述安装柄部。还提供了一种具有前述多功能夹头的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及其辅助手柄
    24.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7014306U

    公开(公告)日:2018-02-16

    申请号:CN201720492459.7

    申请日:2017-05-05

    发明人: 郑祥格

    IPC分类号: B25F5/02

    摘要: 本申请公开一种辅助手柄及具有其的电动工具,所述辅助手柄包括可供握持的手柄部以及与所述手柄部相连且可拆卸地组装于电动工具的连接部,所述手柄部具有中空的筒状收容腔以及将所述筒状收容腔区隔成多个附件收容槽的若干分隔筋,所述若干分隔筋自所述筒状收容腔的内壁向中部延伸形成且具有各自独立的内侧缘。所述由若干设置在筒状收容腔内且具有独立内侧缘的分隔筋形成的附件收容槽,在不影响辅助手柄主体结构和成型效果的基础上,有效利用手柄空间来保持附件。

    电锤夹头及其主体
    25.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751861S

    公开(公告)日:2024-07-26

    申请号:CN202230238476.4

    申请日:2022-04-26

    设计人: 郑祥格 丁思远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锤夹头及其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设计1‑4的产品整体用途是用作一种电锤夹头,设计4的产品局部用途是用作一种电锤夹头的主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设计1的形状;设计2‑3的形状和色彩的结合;设计4的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1。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设计2‑3请求保护色彩。
    设计1‑4 的后视图可从对应的立体图中看出,故省略设计1‑4 的后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