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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5553312S
公开(公告)日:2020-01-14
申请号:CN201930443920.4
申请日:2019-08-15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盖。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为一种可拆式摄像机红外透盖,用于视频监控领域。
具体用于安装在室内外定点视频监控摄像机前盖上,防止镜头及补光灯部分灰尘和油污长期积累导致摄像机无法正常工作。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5332792S
公开(公告)日:2019-09-03
申请号:CN201730604404.6
申请日:2017-12-01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摄像,尤其用于视频监控摄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5.省略视图:俯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
公开(公告)号:CN304826271S
公开(公告)日:2018-09-21
申请号:CN201830188939.4
申请日:2018-04-28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摄像及监控等。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2立体图。
5.指定基本设计:设计2。-
公开(公告)号:CN304826263S
公开(公告)日:2018-09-21
申请号:CN201830124075.X
申请日:2018-03-30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摄像及监控等。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及图案。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公开(公告)号:CN304737744S
公开(公告)日:2018-07-20
申请号:CN201730599308.7
申请日:2017-11-29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摄像,尤其用于视频监控摄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设计1‑2的主视图。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2主视图。
5.省略视图:设计2的后视图和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
6.指定基本设计:设计2。-
公开(公告)号:CN309205237S
公开(公告)日:2025-03-28
申请号:CN202430486397.4
申请日:2024-08-01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多媒体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在多媒体摄像机的显示屏上展示体育教学相关的多媒体信息,以及可利用多媒体摄像机的镜头装置拍摄体育考试\训练的图像信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公开(公告)号:CN309037183S
公开(公告)日:2024-12-27
申请号:CN202430720777.X
申请日:2024-11-14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用气泵组件。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整体用于摄像机用的气泵组件,该气泵组件用于生成摄像机自清洁的气。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公开(公告)号:CN308613115S
公开(公告)日:2024-04-30
申请号:CN202230347061.0
申请日:2022-06-08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的补光灯。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补光灯用于补光,摄像机用于监控及摄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视图中实线部分为请求保护的部分,虚线部分为不请求保护的部分。-
公开(公告)号:CN308151701S
公开(公告)日:2023-08-01
申请号:CN202330165424.3
申请日:2023-03-30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壳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内置镜头组件进行视频监控。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公开(公告)号:CN306580455S
公开(公告)日:2021-06-01
申请号:CN202130036778.9
申请日:2021-01-19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唐煜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摄像及监控。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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