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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856847S
公开(公告)日:2024-09-24
申请号:CN202130654766.2
申请日:2021-09-30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跳绳及其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娱乐和健身;本产品可用于智能设备,并可显示运动相关信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设计1、设计2、设计4的产品形状,设计3和设计5的产品形状及图案的结合。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2立体图1。
5.指定设计2为基本设计。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组件说明:本产品为组合产品,设计1至设计5的组件1为手柄,组件2为甩球。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设计1、设计3、设计4和设计5的组件2包含由部分透明材料构成的部分,其中设计1、设计3视图中以字母A标示的部位为透明。
设计2请求保护本产品的局部外观设计,不请求保护的部分包括手柄前表面上半部的显示界面内容、以及手柄底部的按钮等部位,在视图中均以虚线绘示。-
公开(公告)号:CN308681007S
公开(公告)日:2024-06-11
申请号:CN202230577659.9
申请日:2022-09-01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智能跳绳及其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运动健身。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4组合状态立体图1。
5.指定设计4为基本设计。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组件说明:请求保护组件产品外观设计,设计1至设计4中的组件1为甩球,组件2为手柄,组件3为卡扣。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设计3和设计4请求保护局部外观设计,在设计3和设计4的相关视图中以虚线绘示不请求保护的部分。
设计1与设计2的产品可由使用者左右手分别握持并一起使用;设计3与设计4的产品也可以同样方式组合使用。-
公开(公告)号:CN306942343S
公开(公告)日:2021-11-16
申请号:CN202130143613.1
申请日:2021-03-17
Applicant: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自拍杆。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夹持具有拍摄功能的设备以进行自拍。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本外观设计产品为组件产品,其中组件1为自拍杆主体,组件2为遥控器。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使用状态图1至使用状态图8以及组件1的使用状态图1至使用状态图4展示了多种使用状态;其中在自拍杆的手柄收纳时可用作手持模式,手柄打开时可用作三脚架模式,且自拍杆顶端的夹持装置可以旋转;组件2可被安置在组件1上组合使用,也可以在与组件1分离的状态下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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