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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3239918S
公开(公告)日:2015-06-10
申请号:CN201430552536.5
申请日:2014-12-25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防腐蚀快球)。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具体用于进行安防监控。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要包括: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组合。4.本外观设计指定的最能体现本外观设计要点的图片:设计1立体图。5.本外观设计包含2项相似外观设计,其中基本设计为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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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3239917S
公开(公告)日:2015-06-10
申请号:CN201430546752.9
申请日:2014-12-23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云台摄像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具体用于进行安防监控。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要包括: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组合。4.本外观设计指定的最能体现本外观设计要点的图片:设计1立体图。5.本外观设计包含2项相似外观设计,指定的基本设计为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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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2931687S
公开(公告)日:2014-09-03
申请号:CN201430030407.X
申请日:2014-02-19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四角海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具体用于进行室内外各种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要包括:产品的整体形状与图案。4.本外观设计指定的图片: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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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2902535S
公开(公告)日:2014-08-06
申请号:CN201430030421.X
申请日:2014-02-19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短枪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尤其是用于进行室外或室内各种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要包括:产品的整体形状与图案。4.本外观设计指定的图片: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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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2826108S
公开(公告)日:2014-05-21
申请号:CN201330553983.8
申请日:2013-11-18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云台摄像机(迷你型)。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具体用于进行室内日夜不间断,无盲区视频监控。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为非常见表面,故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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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2736534S
公开(公告)日:2014-02-12
申请号:CN201330398782.5
申请日:2013-08-20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网络抓拍摄像机(斜条纹鳍片)。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具体用于道路抓拍监控。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左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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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2489624S
公开(公告)日:2013-07-03
申请号:CN201330016871.9
申请日:2013-01-21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影闪光灯。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具体用于进行监控补光。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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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2489606S
公开(公告)日:2013-07-03
申请号:CN201330016752.3
申请日:2013-01-21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豆干)。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监控领域,尤其用于ATM机针孔监控。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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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390169S
公开(公告)日:2023-12-22
申请号:CN202130751576.2
申请日:2021-11-16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支架的内配件。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内配件用于固定摄像机,支架用于支撑摄像机。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组合状态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中实线限定为请求保护的部分,虚线限定为不
请求保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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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304570S
公开(公告)日:2023-11-03
申请号:CN202130751774.9
申请日:2021-11-16
Applicant: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er: 张峰敏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支架配件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摄像机支架的配件,进而固定摄像机。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中实线限定为请求保护的部分,虚线限定为不请求保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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