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
    3.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5453146S

    公开(公告)日:2019-11-22

    申请号:CN201730569114.2

    申请日:2017-11-17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播放图像或影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如图所示的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电视机
    4.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4642322S

    公开(公告)日:2018-05-22

    申请号:CN201730536784.4

    申请日:2017-11-03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显示带声音的电视图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5.省略视图: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
    仰视图与俯视图对称,省略仰视图。

    电视机
    5.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4081404S

    公开(公告)日:2017-03-22

    申请号:CN201630284937.6

    申请日:2016-06-28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通讯传媒传送和接收带声音的动态图
    像。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和图案结合。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电视机用支架
    6.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3932222S

    公开(公告)日:2016-11-23

    申请号:CN201630162096.1

    申请日:2016-05-05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用支架。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支撑电视机。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电视机
    7.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3151393S

    公开(公告)日:2015-04-01

    申请号:CN201430445381.5

    申请日:2014-11-13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传输和接收带声音的移动图像的通讯传媒。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和图案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电视机
    8.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2781014S

    公开(公告)日:2014-04-02

    申请号:CN201330474321.1

    申请日:2013-10-08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无线电通讯介质,接收带声音的移动图像。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和图案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电视机
    9.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2372562S

    公开(公告)日:2013-03-27

    申请号:CN201230511559.2

    申请日:2012-10-25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接收信号并将带声音的图像显示在屏幕上。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

    电视机的主体
    10.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9232840S

    公开(公告)日:2025-04-11

    申请号:CN202430520759.7

    申请日:2024-08-16

    Designer: 李廷绿 元效辰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整体产品用作电视机,请求保护的局部为其主体部分。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实线绘制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2。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设计为局部外观设计,视图中虚线所示部分非本申请要求保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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