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授权
CN1236738C 膝假体 失效 - 权利终止

膝假体
摘要:
本发明所示的膝假体的股骨部分具有一个中心部分(2)和一个髁部分(3),它们具有相应于切除的股骨残肢(1)的接触表面(4a、5a、6a、6b、7b、8a、9a、10a、11a、11b、12a、12b、13b),其中中心部分(2)具有用于髌骨(19)的导向面和相互成锐角α≤90°的外接触表面(4a、5a),同时,髁部分(3)具有用于关节运动的跑合面(27、28)和相互成锐角β≤90°的外接触表面(6b、7b)。中心部分(2)和髁部分(3)可以被相互独立地在相互枢转的推动方向上推到股骨残肢上,以允许较大的弯曲,而角β的中心线相对于角α的中心线枢转过一个角度15°≤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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