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CN1236525A 使用与MPEG-2兼容的唯帧内视频压缩的视频传输装置
失效 - 权利终止
- 专利标题: 使用与MPEG-2兼容的唯帧内视频压缩的视频传输装置
- 专利标题(英): Video transmission apparatus employing intra-frame-only video compression that is MPEG-2 compat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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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98801154.9申请日: 199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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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236525A公开(公告)日: 1999-11-24
- 发明人: 宋东一 , 全钟求 , 金容济
-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申请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
- 专利权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当前专利权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
- 代理机构: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商 马莹
- 优先权: 60/056,325 1997.08.14 US
- 国际申请: PCT/KR1998/00249 1998.08.12
- 国际公布: WO1999/09747 EN 1999.02.25
- 进入国家日期: 1999-04-14
- 主分类号: H04N7/30
- IPC分类号: H04N7/30
摘要:
以根据MPEG-2中对Ⅰ锚帧进行帧内视频压缩编码的方式,对每个连续视频帧进行唯帧内视频压缩编码,并且根据类似于MPEG-2中对Ⅰ锚帧进行标识的方式,将每个锚帧标识为帧内视频压缩编码的帧。进行此处理的编码器比用于既编码1帧、又编码P帧、B帧的编码器简单,因为无需运动估计电路。在数字摄录一体机中使用这种编码器,将能减少电池的功耗,并能减少摄录一体机的重量和体积。唯帧内视频压缩有助于编辑视频。在许多进行视频编辑的系统中,已经有MPEG-2解码器,所以为了对Ⅰ帧传输流进行解码而不干扰P或B帧,不需要额外的花费。如果在系统中没有MPEG-2解码器,则提供这种解码器的花费较小,因为MPEG-2解码器中的硬件量远小于MPEG-2编码器中的硬件量。
公开/授权文献
- CN1151682C 压缩视频信息发送方法、视频压缩系统及含该系统的组合 公开/授权日:200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