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CN111031231A 电子装置及立体物体的判断方法
无效 - 撤回
- 专利标题: 电子装置及立体物体的判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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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1811177099.7申请日: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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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11031231A公开(公告)日: 2020-04-17
- 发明人: 刘扬伟 , 林忠亿
- 申请人: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三社区富士康观澜科技园B区厂房4栋、6栋、7栋、13栋(I段)
- 专利权人: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三社区富士康观澜科技园B区厂房4栋、6栋、7栋、13栋(I段)
- 代理机构: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商 李艳霞; 薛晓伟
- 主分类号: H04N5/232
- IPC分类号: H04N5/232 ; G01V8/10 ; G06K9/46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子装置及立体物体的判断方法,所述电子装置包括侦测模块,控制感测单元侦测电子装置前方预设距离范围内是否存在物体;摄像模块,当侦测到电子装置前方预设距离范围内存在物体时,控制摄像单元拍摄物体的第一图像;驱动模块,控制第一驱动单元驱动摄像单元移动以改变拍摄所述物体的角度;所述摄像模块还在摄像单元移动后,控制摄像单元拍摄物体的第二图像;对比模块,对摄像单元拍摄的第一图像及第二图像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所述第一图像及第二图像中物体的轮廓是否相同;及确定模块,当判定第一图像及第二图像中物体的轮廓不相同时,确定物体是立体的。本发明采用单镜头判断目标物体是否为立体,降低了电子装置的硬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