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激光汽车大灯的光导元件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个用于激光汽车大灯(2)的光导元件(1),其中该激光汽车大灯(2)包括至少一激光源(3)和至少一通过激光源(3)照射并由此为了射出可见光可激励的发光元件(4)。所述光导元件(1)具有第一侧面(10),它至少部分地设计成入光面(5),还具有与第一侧面(10)对置的第二侧面(20),它至少部分地设计成出光面(6)并且对它附设至少一用于至少一发光元件(4)的容纳体(7),其中对所述入光面(5)附设至少一对准光导元件(1)内部方向的、使入光面(5)的光线在发光元件(4)容纳体(7)方向上反射的第一反射区(50),其中对出光面(6)附设至少一对准光导元件(1)内部方向的、使发光元件(4)的光线在出光面(6)方向上反射的第二反射区(60)。本发明还涉及一个具有至少一这种光导元件的汽车大灯(2)。
公开/授权文献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