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授权
CN101644035B 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
失效 - 权利终止
- 专利标题: 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
- 专利标题(英): Warning mark using unsaturated composite epoxy resin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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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0910070181.4申请日: 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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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01644035B公开(公告)日: 2011-04-13
- 发明人: 赵志杰
- 申请人: 天津市津南公路处
- 申请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津沽大街89号
- 专利权人: 天津市津南公路处
- 当前专利权人: 天津市津南公路处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津沽大街89号
- 代理机构: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商 杜文茹
- 主分类号: E01F9/011
- IPC分类号: E01F9/011 ; E01F9/015 ; C08L63/00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为方柱形结构。方柱形结构的顶端四边还形成有向柱中心倾斜的斜坡结构。方柱形结构上间隔的设置有红反光贴和白反光贴。警示标志的制作材料包括有: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连续玻璃纤维束、固化剂和着色剂,其中: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45%;连续玻璃纤维束40%;固化剂10%;着色剂5%。本发明具有光亮度高,寿命长,不宜变形,承载力强、耐腐蚀、防丢失的优点,而且颜色丰富能够美化环境的特点。警示标志重量轻、强度高、不易破损的优点使得其安装省力、省时、灵活;颜色是将可以和树脂相容的色浆调和到树脂之中制造的,所以其颜色不是在表面的,从而使其保持色彩的持久。
公开/授权文献
- CN101644035A 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 公开/授权日:2010-02-10